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暨創造能力資賦優 異 學生鑑定簡章及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 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 鑑 定,申請資格為就讀或設籍本市之111學年度公私立國 民小 學六年級學生,訂於112年3月辦理初選、4至5月辦理 複選; 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12學年度國民中學 各類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 生,提供學 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 會。
三、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二)辦理時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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