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10月22日桃社兒字第1140094165號函辦理。
二、本案規劃辦理一日體驗營活動,內容包括由現任兒少代表分享參與公共議題之經驗與心得,並介紹兒少代表制度及遴選機制,協助有興趣之兒少瞭解相關參與途徑。
三、活動課程由專業講師講授《兒童權利公約》及生活中權利行使之實例,並安排分組實作提案練習,透過引導與討論,培養兒少表達意見及公共參與之能力。
四、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114年11月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地點:桃園市婦女館1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三)參加對象:設籍、居住或就讀本市10至17歲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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