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5年5月11日府民兵字第1150120394號函辦理。
二、「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項區分「團體獎」及「個人獎」:
(一)本市可推薦員額為2團體及3個人獎;另得擇優薦報團體、個人各1個備額。
(二)各單位薦報資料(薦報表、聲明書及具體事蹟表(含佐證附件)紙本1份),請於6月1日(星期一)前函送本局辦理初審作業,俾利後續報送國防部事宜。
(三)薦報資料WORD可編輯電子檔,請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watertk@ms.tyc.edu.tw。
三、薦報事蹟資格:具體事蹟以前1年度(114年)之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資料,每1團體或個人以1冊(團體:200頁內、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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