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09年8月12日召開之本市109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有關「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科系群組認定於備註說明處載明,俾利各校依循。(本市要點P.2)
(二)繪畫類、西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及版畫類中,將擇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預定於109年10月底前公告相關簡章。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本市要點P.3)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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