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資格:桃園市龜山區各國民中、小學,或設籍於龜山區之國中、小學童,每人限1 件作品參賽,不得共同創作。
(二)活動組別:以114 學年度學籍為準,依照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生分為4 組。
(三)繪畫主題:我看到的龜山(龜山區名勝古蹟,參賽者在居住地附近所看到龜山的學校、公園、河川、建築物、寺廟、風景或特產…等;參賽者所參與或所見所聞龜山的活動)。
(四)作品規格:圖畫紙4 開39.5cmX54.5cm,平面作品,繪畫媒材不拘,不接受數位作品。
(五)活動時間
1、報名及收件時間:114 年9 月8 日起至114 年10 月9 日止。
2、公告得獎名單:114 年10 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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