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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維呈 - 最新消息 | 2019-09-04 | 人氣:503
主旨: 檢送「桃園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08年7月8日召開之本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 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08年11月16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本市要點P.2)
(二) 書法類送件作品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於該年度南、北區承辦學校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本市要點P.3),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
三、 比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瑞豐國小(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08年9月21日(星期六)至108年9月27日(星期五)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現場收件日期:
1、 國小組:108年10月3日(星期四)。
2、 國中、高中職組:108年10月4日(星期五)。
(四) 評選日期: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
(五) 成績公告日期: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
2、 國中、高中職組: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
四、 本次將辦理賽前系統操作及說明會,請貴校相關承辦人員與會,時間地點本局另函通知。
五、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修正及新增部分及重點處均以粗黑體或紅字標明,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要點務請貴校詳閱並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北區:瑞豐國小輔導室,電話:(03)368-2787分機610。
(二) 南區:楊梅國中輔導室,電話:(03)478-2024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