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2月2日移署移字第11200150491號 函及本局111年11月4日桃教中字第1110106242號函(諒達) 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至112年3月20日於新住民 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 統,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 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 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3月27日前,郵寄 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 組王郁婷科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