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二)實施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
(1)參賽對象:
甲、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乙、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參賽方式:依學校參賽班級數各分為A、B、C 三組(以本市國民中小學普通班班級數核定表為準):
甲、A 組:12班以下學校。
乙、B 組:13至24班學校。
丙、C 組:25班以上學校。
(3)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三)公告結果:115年4月20日(星期一)前,由本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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