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地址:116205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承辦人:黃崇瑋
電話:(02)8236-6973
電子信箱:
will077@csptc.gov.tw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公護字第11590600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19條規定職場霸凌適用範圍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按保障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