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請惠予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及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以促進客語之傳承與發展,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辦理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期程如附件,請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考並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為鼓勵報考認證考試,凡設籍本市市民,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可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認證獎勵金;若為本府員工報名參加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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