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申請資格為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訂於109年3月至4月辦理;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共計辦理26場次,參加人員就近擇場次前往。
1、109年1月6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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