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升學資訊比賽徵稿研習訊息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程計畫不分類會計公告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0-12-11 | 人氣:215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 說明: 檢送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及發布令各1份。 1)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附件二.pdf 2)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附件一.pdf 3) 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生效.pdf 12-11 有關109學年度「桃園市書法專業教學師資... 12-11 有關避免集會、遊行及活動影響110年國中...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