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歡迎參觀: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網站
活力-自信-人文-創新  網站登入

有關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欄位樣式一案: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公告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1-04-27 | 人氣:377

主旨:有關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欄位樣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0年4月16日桃社障字第 1100031634號函辦理。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修正條文業於110年1月20日 公布施行,明定身心障礙情況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 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免重新鑑定者,或是101年7月11 日前原執舊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經換發新制證明者, 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核(換)發無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證 明。

三、檢送身心障礙證明有註記效期及無註記效期樣式如附件, 亦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 /)-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區下載。

四、倘於辨識身心障礙資格有疑義,請洽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 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進行確認。

  •  
    1)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欄位樣式公文.pdf
  •  
    2)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欄位樣式範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