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升學資訊比賽徵稿研習訊息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程計畫不分類會計公告 有關本市國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有關本市國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1-08-25 | 人氣:322 說明: 一、 依據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習扶助整體行政 計畫辦理。 二、 旨揭案件申請資格如下: (一) 當期通過開班審核之授課教師,可申請博幼或永齡教材。 (二) 申請博幼教材之教師,需完成8或18小時研習時數或認 證。 (三) 申請永齡教材之教師,需完成永齡課程研習認證。 三、 旨揭案件申請方式如下:(如附件說明) (一) 完成當期開班核定。 (二) 公益教材補助申請頁面填報,教師資格及開班學生人數, 例如:5年級數學班6位學生,可申請5年級或下修4年級教材6 本,教師1本(教師部分學校申請過則會顯示不可再申請,故請將教師教材存放學校,供其他教師使用)。 (三) 各期國教署提供之經費有限,請承辦人於開班完成後盡快 申請,經費用罄為止。 四、 請有教材需求之學校,於開班核定後,學習扶助110學年度網路填報系統(網址:https://priori.moe.gov.tw/report110/)完成旨揭案件申請,並請於開班審核通過後至110年10月22日前完成申請,逾期申請視同放棄。 五、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市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徐專責或 周專責(電話:03-3126250分機213)。 1) 有關本市國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2.pdf 2) 有關本市國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2.pdf 3) 有關本市國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子計畫三「公益教材申請計畫」第1學期教材申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1.pdf 08-25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 08-25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