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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警衛甄選(第一次公告):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公告 杜美玲 - 最新消息 | 2019-12-12 | 人氣:721

一、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條件:
1.性別不拘,具國中(含)以上學歷,口語清晰流利。

2.具有擔任警衛能力且能擔任警衛日常勤務工作者。
3.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熱心有禮貌、無不良紀錄及酗酒、嚼檳榔等不良嗜好。

4.以身心障礙人士身份應徵者,應能不影響警衛勤務,並繳驗身心障礙相關證明文件,本校得視學校實際需求情況優先錄取。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含躁鬱症)者。

8.報考資料及證件虛偽造假者。

二、詳如附件(109年度警衛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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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年度警衛甄選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