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升學資訊比賽徵稿研習訊息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程計畫不分類會計公告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有關「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有關「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2-04-25 | 人氣:28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1年4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10006310號函辦理。 二、 獎勵對象: (一)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下稱族語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二)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族語認證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分之一般民眾。 三、 申請期限及程序: (一) 申請期限:111年4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止。 (二) 辦理地點: 1、 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 一般民眾: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四、 申請單位請先將申請案件造具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至遲於111年5月30日(星期一)前,將紙本申請文件函送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受文者),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清冊請由申請單位逐一核章,另將該WORD檔電郵至10076313@mail.tycg.gov.tw,俾利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五、 不予獎勵之情形 (一) 就同一等級認證,曾經受有補助或獎勵。 (二) 已通過較高等級認證,其後以較低等級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 (三) 已獲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獎勵或補助。 六、 請申請單位確實依照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檢核申請表件,俾利辦理複審作業進度及後續相關事宜。 七、 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https://ipb.tycg.gov.tw/)「業務資訊」之「教育」頁面下載。 1) 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有關「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及要點規定,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pdf 04-25 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素養教育課程... 04-26 有關本市國教輔導團跨領域議題輔導小組辦...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