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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 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 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3-12-15 | 人氣:29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61325D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吳恩福科員(電話:04-37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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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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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布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