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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就 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 減少班級人數原則」,業經本府於113年5月30日以府教特 字第113013599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 規則條文各1份: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4-06-12 | 人氣:457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 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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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 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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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 調整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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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發布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