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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 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師 (一)字第113260220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一 案: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24-07-31 | 人氣:22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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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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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布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