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美術比賽: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主題:依各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件數:(一)國小組:每校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水墨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限定件數超過將進行挑選)
(二)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 人,指導老師亦為1 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須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規範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四)依據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擇期另行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3 年11 月9 日(星期六)下午1時30 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學校收件日期:113年9月18日(三)截止。
要參加桃園市美術比賽的同學,請告知訓育組。
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其餘作品由各校派員於指定日期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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