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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全回收」政策: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蔡佳佑 - 最新消息 | 2025-05-12 | 人氣:167

主旨:為加強宣導廚餘源頭減量暨全回收措施,請貴校協助以官方網站、LED 跑馬燈及電子看板等方式宣導「廚餘全回收」政策,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114年4月30日桃海資字第1140005561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及降低非洲豬瘟風險,加強宣導廚餘源頭減量暨全回收措施,減少廚餘混入垃圾後排出及強化廚餘回收觀念,請配合旨揭政策執行下列事項:

(一) 執行方式:宣導廚餘源頭減量,惜食淨零概念及推動本市 「廚餘全回收」政策,不再區分生、熟廚餘,而是區分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廚餘。

(二) 分類方式:

1、可回收廚餘: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生、熟食物及其殘渣,瀝乾排出後交由清潔隊沿街收運之垃圾車或所設置之廚餘回收桶進行回收。

2、不可回收廚餘: 蚌殼、蚵殼、榴槤殼、鳳梨芽冠、玉米 芯、甘蔗皮、竹筍殼及牛、羊、豬大骨等硬質、柔韌類 與其他難分解物併入一般垃圾排出。

(三)相關罰則:若經發現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依違反廢棄物 清理法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請貴校協助以官方網站、LED 跑馬燈及電子看板等方式宣導「廚餘全回收」政策,說明如下:

(一) 跑馬燈文字稿「淨零綠生活,惜食零浪費;廚餘全回收,永續愛地球。」,請協助以LED 跑馬燈等方式宣導。

(二) 電子檔宣導單2份,請協助以官方網站及電子看板等方式宣導。

 

四、另請貴校於114年7月31日前至雲端表單(https://forms.gle/Cjb9g9NxzeszcWwR8)填報宣傳成果,如有填報相關問題,請洽本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承辦人:詹鈺珮(電話:03-3865711#402)。

五、廚餘回收分類宣導相關資訊可至本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教育網(https://recycle.tyoem.gov.tw/F_Food_classification_method.aspx),請協助推廣周知並踴躍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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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廚餘全回收全政策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