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週服務時數:
1.將依學生需求調整,國小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週最高服務時數為40小時。
2.遇國定假日不須出勤或依照政府行政機關的辦公日出勤。
3.休息、休假:依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與僱用不分
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執行。
(二) 缺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間至民國114年7月31日止)
三、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及照護(清潔間歇式導尿)。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配合特教教師入班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助理員每日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紀錄。
(九)應接受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或研習,每學期接受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或特殊教
育相關研習。
(十)協助特殊教育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四、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自114年5月13日(二)起自114年5月19日(一)12時截止。
(二)公告於 1.本校網站(http://www.sdps.tyc.edu.tw/)。
2.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