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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參加115年度市內及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於3月16日(一)以前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將於3月下旬召開教評會審查(市內市外檢附之證明文件均相同):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梁惠娟 - 最新消息 | 2026-03-11 | 人氣:13

人事室通知
確定參加115年度市內及市外介聘之教師請於3月16日(一)以前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將於3月下旬召開教評會審查(市內市外檢附之證明文件均相同)
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九、申請介聘教師應於規定期限內至介聘網站填報資料,並檢具下列各表件向現職服務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申請表件後轉送該縣市小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教師合格證書及聘書。
(二)申請表(包括志願表)一份。
(三)服務證件(年資、年終成績考核、獎懲、研習、語言能力認證等證明文件)。
(四)介聘原因證明文件(具多款介聘原因時,擇一採計):
1.以前點第一款第一至七目原因申請介聘者,應檢附最近一個月之足資證明申請介聘原因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2.以前點第一款第一目原因介聘者,除檢具前三款證件外,並應檢附下列配偶有關證件:
(1)配偶於軍公教機關服務者,應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
(2)配偶於私人機構服務者,應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及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3)配偶自營事業者,應附自營事業登記證明(註明公司行號所在地地址)及投保健保證明。
(4)配偶為自耕農者,應附有關機關開具農地所在地證明及投保農保證明。
3.以前點第一款第八目原因申請介聘者,應檢附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
申請檢附之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當年七月三十一日外,餘一律採計至開放教師上介聘網站填報資料截止日,並應檢附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由各縣市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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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小申請書(市內).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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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請表(市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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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5年市外介聘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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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