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書岑 電話:3322101#7508 電子信箱:10100852@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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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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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10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綜字第115003189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50031897_ATTACH1.png) |
| 主旨: | 有關本市「115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新增合作諮商所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本局115年2月26日桃教綜字第1150017137號函諒達。 |
| 二、 | 本局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暨健康促進研究中心)規劃與尼思湖(含桃園及蘆竹區)、新晴、日暖微光、謐時光、采靈、心設計及芳蘭等8家諮商所合作,並於115年4月再新增「澈心理諮商所」加入服務行列。教師如有預約需求,可逕與各合作諮商所聯繁。。 |
| 三、 | 前揭相關資訊請參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專頁(https://ttsc.whjhs.tyc.edu.tw/),若有合作諮商所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psycsupport@mail.ntue.edu.tw 詢問,或致電陳心理師(02) 2732-1104#86003。 |
| 四、 | 檢附服務宣傳圖卡1份。 |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私立幼兒園 |
| 副本: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