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升學資訊比賽徵稿研習訊息獎助學金急難救助課程計畫不分類會計公告 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以選規二字第1090004795號令訂定發布: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桃園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以選規二字第1090004795號令訂定發布 公告 黃俊雄 - 最新消息 | 2020-11-17 | 人氣:395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葉祐寗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2068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2924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090292409_ATTACH1.pdf、376736800A_1090292409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考選部函以,「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以選規二字第1090004795號令訂定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考選部109年11月13日選規二字第10913002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該部為彰顯及肯定參與典試、監試及試務工作之專家學者及公教同仁的辛勞付出,爰依獎章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訂定發布旨揭辦法。 三、 本獎章之請頒,除由考選部相關單位主動推薦外,得由與請獎事實有關之機關(構)或團體推薦。審查結果經報請該部部長核定,以公開儀式頒給之。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1) 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pdf 2) 考選部函.pdf 11-17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11-18 僑愛國小辦理本市「109學年度推動國民中...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