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請文化局轉知所轄相關社會教育機構(如:博物館及圖書館等),請社會局轉知所屬長青學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以及請樂齡學習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及學校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二、109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一)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
(二)第一階段評選:109年7月31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三)第二階段評選:109年8月底。
(四)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三、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