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民小學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公告
一、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
二、主 旨:公告本校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相關事項
三、依 據:
(一)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3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與第9 條及第10條規定辦理。
(二)本校設勞資會議,會議議事範圍係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事項、勞動條件、勞工福利籌劃、提高工作效率、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及解任方式、勞資會議運作事項等。
(三)本校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由本校在職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票選2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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