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稱該署)110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目的
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承辦單位
由本署上網公開招標委託合適且具執行能力之全國性民間團體辦理。
四、辦理方式
(一)補助內容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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